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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公告
| 發布日期 | 公告標題 | 發布來源 |
|---|---|---|
| 轉知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4條、第5條、第8條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3日以臺教人(三)字第1154200084A號令修正發布 有1個附檔 | 人事室 |